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20年,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公开、便民、廉政、高效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依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公开政务信息,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批,所有信息报局领导审核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做到了专人管理,领导审核,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二是强化公开力度。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进网站集约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局行政服务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根据部统一部署,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及时更新信息、完善栏目。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和河南信息通信业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信息157条。持续做好局网站与“信用河南”网站的连接工作,将“双公示”信息上传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编报。围绕信息通信发展管理重点工作,编发政务信息178篇,反映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宣传报道行业发展管理工作成效,2020年在人民邮电报发稿50余篇、部网站发稿80余篇,其中《河南省政府通报袁薛庄村“断网”事件》《河南省政府召开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会议》《河南省省长尹弘调研5G建设应用》等10余篇稿件分别在人民邮电报头版头条、报眼等重要位置刊登。

二是做好重大活动宣传。围绕把河南建成全国最重要的信息通信枢纽和信息集散中心之一、网络信息扶贫、5G建设发展、《河南省电信条例》立法等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行业发展管理工作成效。加强与省内媒体和行业媒体的沟通配合,重点围绕2020年工作成效,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按照省政府督查室要求,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分管副总经理到河南广播电视台《百姓问政》节目做客相关工作。先后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和局相关业务处室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2019河南省互联网发展报告》新闻发布会、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河南省电信条例》新闻发布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向社会展示了我省信息通信行业重点工作成效。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主动在河南日报、省广播电视台、手机报等媒体发布消息,对“5.17”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网络安全宣传周电信日主题活动、《河南省电信条例》立法、河南省“天安杯”网络安全技能大赛等重点工作进行着重宣传。

三是做好日常信息披露。加大日常宣传力度,加强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维护,加强网络安全检查,确保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安全稳定运行,全年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811余条,进一步提高了信息通信管理工作透明度。每季度定期开展网站自查工作,处理3次政府网站纠错。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完成信访登记86件,信访来访接待7起8人次,处理局长信箱527件,各项问题均得到了及时稳妥处理。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0

3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0.41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2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2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对照《条例》要求,2020年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渠道及范围有待拓展,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有待加强。2021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持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二是加强平台建设与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与手段,通过局网站、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确保社会公众知情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及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建立职责明确、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考核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