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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1 10:40 来源: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省铁塔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0号),现将2024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18日-10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相关部门审核时间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应于11月1日前上报至主管单位。

2.主管单位复审: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单位统一携带申报人员材料至主管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4日。

(三)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员须于11月7日前提交《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至评委会。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委托评审的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4.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附件1)执行。

三、申报审核流程及要求

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入方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一)申报流程

1.单位账号创建与审核。单位账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依据单位性质,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单位按要求建立账号后,需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

2.个人账号创建。单位账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3.个人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所在单位,忘记密码可向所在单位申请重置密码。按要求如实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后,提交至各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在系统上传的申报材料要完整、规范、清晰,与纸质材料相符,申报材料严禁涉密。

4.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单位管理员需进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2)。

5.申报材料线下复审。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单位统一携带申报人材料至省通信管理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8号)508室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包括:申报人学历证书原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聘任证书原件、相关业绩材料、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所有原件材料审核后当场返还。

6.报送评审材料。待各级审核结束,申报人员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A3双面书本打印)一式三份,并于11月7日前报送至评审委员会。报送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8号省通信管理局508室。

(二)申报要求

1.报考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中:申报系列选择“工程”,申报级别选择“副高级”,评委会所在地市选择“省直”,拟报评委会选择“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3.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4.申报人员参评业绩在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收补充。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5.资格审核材料由各单位集中报送,各报送材料单位要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有效,申报人员与所在单位须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上承诺签字。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6.用人单位经办人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三)其他问题

1.关于省外分公司人员申报问题

河南省内注册的公司在省外开设分公司的,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可参与职称评审,也可以经省人社厅职改办委托参加省外评审。参加我省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须上传总公司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2.关于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问题

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学历破格)”;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才、企业家直通车等非逐级申报高级职称,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一步到位破格)”;转评职称同时伴有学历破格情况的,在“评审类型”选择“转评(学历破格)”。

3.关于“绿色通道”等审核问题

以下情况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1)符合《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申报的(填报附件3);    

(2)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规定的获得中央宣传部“时代楷模”等称号、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的中小学教师通过“绿色通道”不占结构比例申报高级教师的(填报附件3);

(3)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高级职称的,B/C类人才、企业家直通车及其他年限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填报附件3);

(4)援疆、援外人员申请业务免试的;

(5)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

其他破格申报或者基层倾斜政策、“绿色通道”考核认定等情况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并抽查。

纸质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员须在申报系统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附件3)或《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附件4),完成网上申报。

4.关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政策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01号)规定,符合相关倾斜政策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在申报系统上传扫描件。

5.关于职称申报的学历问题

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四、答辩考核安排

(一)2024年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共设置5个评审专业: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设备环境、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

(二)答辩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三)评审费用:320元/人。

(四)评审结束后,请各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回评审材料,评审委员会对逾期未领的材料不承担保管责任。

    

                                                                                                                                

附件1:河南省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docx 

附件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docx 

附件4: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docx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韩梦亭   电话:0371-6915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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