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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通信业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15:06 来源: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省铁塔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信息制造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通信业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工厅运行〔2020〕996号),现就全省通信业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要严格执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通信行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用通信网统计报表(2020—2021)》(见附件)要求,准确理解各项指标含义,统一规范统计口径,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要求,保证数据真实准确,确保年度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公司要认真做好本企业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按要求及时将统计报表报送我局。2020年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2021年月报报送时间为统计月次月11日前。

三、各公司要重点围绕电信业务总量、电信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利润总额、税费总额、手机上网流量、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5G用户、1000M以上宽带用户占比等主要发展指标,进一步加强企业运营情况监测分析。针对每月环比、同比出现的异常波动数据,要深入分析原因,形成书面报告,经省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统计月报一并报我局。


附件:公用通信网统计报表(2020—2021)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联系人:李益明  电话:65981123)


公用通信网统计报表(2020—20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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