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信发展

关于深入开展全省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15:31 来源: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省铁塔公司,相关通信工程参建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关于开展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工通信函〔2022〕136号),部通信司定于2022年4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为推进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河南省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有关情况。


附件:河南省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联系人:黄 涛  电话:0371-86170595)


附  件


河南省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关于开展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工通信函〔2022〕136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22〕1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全省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思想,深刻汲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着力排风险、抓治理、夯基础,全力营造良好稳定发展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信息通信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2〕7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在建工程自查全覆盖、地市督查全覆盖、综合巡查提成效”的原则,组织开展通信建设工程项目企业自查、督导检查和综合巡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确保通信建设工程严格管理、安全施工。

三、重点任务

(一)企业自查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铁塔公司(以下简称各电信企业)要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梳理所有在建通信工程项目并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每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检查项目审批、备案以及转包、分包合规情况,排查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防雷接地、抗震防灾等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管人员配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核对通信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要立即纠正,对自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化解。各电信企业要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检查,加强对市、县分公司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二)督导检查

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对各电信企业和通信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促问题隐患及时整改。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电信企业和工程参建单位是否依法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依法明确相关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是否依法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等情况。

2.建设单位安全保障落实情况。各电信企业作为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压实对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保障责任,承担起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工程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在工程开工前明确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并督促落实;是否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开展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是否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是否落实建设行政等主管部门要求依法办理施工许可。通信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执行情况。工程参建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施工方案;是否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强化人手孔、铁塔底部、基坑边沿等部位保护措施;是否重点关注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和带电作业以及防雷接地、临时用电、抗震防灾、防火等通信工程高风险作业环节和重点部位;是否及时购置更新和规范使用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防护用品、警示标志设施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4.安全人员配备教育管理情况。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关键人员,特别是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否依法依规配备使用,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是否严格依法开展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是否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相关人员保险依法缴纳情况。

5.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各电信企业是否全面摸清在建工程底数,是否建立在建通信建设工程台账并滚动更新,是否已明确各项工程责任单位和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做到在建工程自查全覆盖,是否逐级对市、县分公司自查情况进行部署和检查;对自查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是否已纠正;对自查和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是否及时完成整改。

(三)综合巡查

自2022年5月起,部通信司将组织对部分省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督导和综合巡查,各电信企业要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底前)

各电信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各电信企业具体实施方案、在建工程台账和联系人名单请于5月6日前书面报省通信管理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5月-10月)

1.全面自查:2022年6月底前,各电信企业要围绕专项检查重点任务,组织市、县分公司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形成隐患排查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改。各电信企业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请于7月5日前书面报省通信管理局。

2.督导检查:2022年8月底前,省通信管理局将组织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等单位,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省辖市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各电信企业要加强对市、县分公司专项检查工作的考核督导。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2月)

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各电信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总结请于11月10日前书面报省通信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电信企业和工程参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专项检查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市、县分公司的督导,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执法。省通信管理局持续加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将依法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省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举报受理电话:0371-86170595。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电信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完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措施,构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助力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

各电信企业于每月5日前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推进及隐患整治完成情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