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250234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8-01 12:43 来源:

省委网信办:

省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1250234号提案《关于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责,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信息通信行业健全数据安全保护和用户个人信息保障体系,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对公民信息、隐私买卖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全省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会,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进行专项部署。2021年在《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的第二个工作日,我局迅速组织省内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开展宣贯学习,对法律条文进行深入解读。随后各企业也迅速组织了大规模的学习、培训,在全行业快速普法,做到人人懂法,人人守法,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严格做到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切实保护好用户的个人信息。

二是健全完善数据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要求各企业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信息处理者义务,对标对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修订完善企业内部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机构,加强技术保障,加强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各环节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我省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率达到100%。

三是强化数据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技术手段建设。组织开展全行业网络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提升行动,认真落实网络安全“三同步”要求,督促指导全行业自觉履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切实增强防护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数据安全保护平台等技术平台,不断优化省内基础电信企业业务支撑系统,加强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加密脱敏、溯源处置等功能,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存储大量用户数据的系统加强管理,对用户敏感信息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和审批流程,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规网络链接、网络入侵等异常行为。

四是开展专项行动,有效处置侵害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专业机构积极开展专项行动,整治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侵害用户隐私等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我局组织全省信息通信行业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经过全面排查,通信行业未发生用户信息泄露问题。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对省内重点APP开展安全检测,对存在问题的20个APP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开展联网摄像头网络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组织专业机构对全省联网摄像头开展监测,发现各类风险漏洞475个,通报相关单位及时排查整改,消除风险隐患,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了用户合法权益。

五是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治理。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专项行动和行业“断卡”行动,不断加大对泄露用户信息、隐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从严加强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和营业网点的管理,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实施规范》等文件要求,确保人卡一致。2021年对477.9万存量电话用户进行二次实人认证,清理高风险电话卡749.9万张。率先启动“快速压降涉诈电话卡”专项行动,建立“一月一证一卡”、二次实人认证等工作机制,对新开卡用户进行全量回访和风险预警,签署《涉诈风险告知书》1846万份,我省涉案电话卡数量下降87%,降幅排名全国前列。联合省公安厅建立涉案手机号码快速封停等6项工作机制,配合捣毁涉诈窝点105个,累计处置涉诈网站181.9万个。广泛开展反诈宣传,组织防诈宣传进社区等活动1.8万场,制作并张贴相关案例警示海报12.8万张,发送反诈公益短信超过10亿条。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2022年3月我局陆建文局长带领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做客河南广播电视台“百姓问政”栏目,围绕全省信息通信行业如何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为广大用户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提出具体建议。

在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全行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围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对网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进行了重点宣传普及,全省18个地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460余次,覆盖人数达35万人,发送公益短信7000余万条,切实提升了广大用户的网络安全意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将12381、12300、12321三条政务热线整合到12381,实现“一号对外”,实现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和服务手段集中受理,加大对不良信息、电信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治理力度,12381平台在智能语音机器人基础上还上线了部长信箱在线咨询服务,用户如遇到电信网络诈骗和个人信息被侵犯可拨打热线进行投诉。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工作要求,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数据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一是要抓好手段建设,不断提高个人信息保护能力和水平;二是要抓好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处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三是要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企业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全社会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