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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郑州开封本地电话网并网电信资费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0 11:24 来源:

豫通局〔2013〕53号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郑州、开封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河南省郑州 开封本地电话网并网调整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13〕287号),现将我省郑州、开封本地电话网并网电信资费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固定电话业务

  (一)郑州、开封两市(含所辖县、区)固定电话月租费标准保持不变。

  (二)郑州、开封两市(含所辖县、区)固定电话用户拨打另一市电话取消国内长途通话费,按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标准计费。

  (三)郑州、开封两市(含所辖县、区)出租电路资费保持现状不变。

  (四)郑州、开封两市(含所辖县、区)固定电话优惠套餐低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照原套餐执行,套餐内本地通话时长应包含拨打郑州、开封两市(含所辖县、区)电话。

  二、移动电话业务

  (一)郑州、开封两市(含所辖县、区)移动电话月租费标准仍按照各行政区原有标准执行。

  (二)郑州、开封两市(含所辖县、区)移动电话用户在归属行政区域内拨打另一市电话取消国内长途通话费,调整为本地通话费。

  (三)郑州、开封两市间移动电话取消国内漫游通话费,调整为0371本地通话费(跨行政区),上限标准0.40元/分钟(智能网0.60元/分钟)。

  (四)郑州、开封两市(含所辖县、区)各种优惠套餐低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照原套餐执行,套餐内本地通话时长应包含用户在归属行政区内拨打郑州、开封两市(含所辖县、区)电话。

  三、调整时间

  上述资费调整自2013年10月26日零时起执行。

  四、有关要求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分别对郑州、开封两市所有资费产品进行认真清理,按时完成产品资费的调整,严禁借机涨价等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发生。要积极推出更多受用户欢迎的优惠资费产品,按照现行电信资费管理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程序。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客户服务支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确保郑汴电信同城顺利实施。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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