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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发布时间:2024-09-26 16:30 来源: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月19日,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条例》重点内容。

会议指出,《条例》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行政法规,首次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标准、机制、监督保障等作了全面、系统、详细的规定,弥补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立法空白,进一步夯实了我国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法治根基,对于消除各种市场壁垒,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一要正确认识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改革思维和担当精神。二要严格落实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严格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各处室、单位在制定出台符合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前,首先要对照审查标准做好自查,并及时提交政策法规处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提交审议、不得出台。三要开展评估清理。根据有关要求,应对已出台政策措施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评估清理,经评估认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要及时进行废止或修订。要加强常态化学习,全面准确把握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方式、标准及程序等规定,进一步提高审查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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