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众参与 > 局长信箱 > 信件详情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标题 催收公司冒充公检法
内容 我通过工信部查询到该号码是来自河南中之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冒充司法部对我进去催收
附件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HNSJZXX20230103014 提交时间 2023-01-12 01:02:2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收到您来信反映手机号176****7785收到河南中之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之星公司)10681451短消息服务代码违规发送签名【司法部官员】的骚扰短信线索后,我局积极开展调查。

经向河南中之星公司调查,签名【司法部官员】的短信是关联合作商通过河南中之星公司的短消息服务通道发送的催欠费相关短信息,非商业性短信息。手机号176****7785是“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微众银行)”借款用户预留的联系电话。

河南中之星公司持有10681451码号资源使用证书,具备短信息发送资质。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向合作企业提供短信服务通道,不会触及短信接收者的隐私信息,无法得知短信发送单位如何获取的用户手机号,更无法获取用户的其他隐私信息。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其存在违反《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的行为。

如您认为自己并非借款用户或暴力催收有问题,建议与前海微众银行进行沟通,或向前海微众银行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还有,若日后接收到不良信息,用户亦可保存相关证据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电话:010-12321,网站地址:www.12321.cn)反映。同时,若在使用通信产品的过程中发现可能涉及诈骗的问题,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或公安部门反映。

感谢您的来信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答复机构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03-06 09:48:07
附    件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