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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举报中国联通公司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罗**,身份证号:410482************ ,现实名举报中国联通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汝州分公司。本人查看并下载了联通所有话费账单后发现联通在未获得本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扣取了大量套餐外费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某一项服务。联通公司未及时发送通知且未经消费者同意私自扣费,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无故扣除消费者费用,联通公司无故扣除超出套餐的费用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当本人套餐使用完毕后,服务应自动停止,如需继续扣费,联通必须经过用户本人明确同意。然而,联通公司并未遵循此法规,不仅未提前进行任何形式的提醒或告知,还擅自扣取本人账户的话费,并拒绝提供详细的账单记录,试图掩盖其不当扣费行为。在账单中,本人发现了多处不合理的扣费情况。特别是在2021到2025年期间,出现了大量的套餐外流量扣费记录,其中2023年2月的套餐外流量费用更是高达399元。这些不合理的扣费行为合计金额约为4000元,严重侵犯了本人的自主选择权和平等交易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中国联通乱扣话费已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是典型的消费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联通公司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赔偿。现在本人多次投诉联通,联通公司置若罔闻,态度极其嚣张。本人与联通的所有通话,通管局都可以调取录音证据。望政府有关部门引起重视,能够督促中国联通及时解决问题。本人举报内容属实,完全依据《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  处理规定》举报,且希望河南通管局帮本人监督处理,望引起重视。本人诉求:要求联通退还所有套餐外不合理扣费,且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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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其他
办件编号 HNSJZXX20250807293 提交时间 2025-08-06 18:19:1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

来信已收悉。关于你反映的套餐外流量扣费及账单查询问题,经核查,您办理的畅爽冰激凌5G套餐,在与联通公司签订的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了套餐包含内容以及超套餐后的资费标准,同时约定了流量封顶规则。当套餐流量使用完毕时,联通公司已通过短信提醒如需查询详单,您可通过联通营业厅或联通APP等渠道查询。此外,有关电信资费交纳争议属于民事纠纷,建议您与联通公司协商或通过其他民事途径解决。感谢您的来信。


答复机构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09-26 11:52:40
附    件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