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众参与 > 局长信箱 > 信件详情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标题 霸王条款,捆绑销售
内容 信息产业部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信部清2006630号曾明确规定,移动通信企业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同一部移动电话的原有用户,通讯企业必须保证其在不更换手机号的情况下,能够自主选择所有的资费方案。也就是说,拒绝老用户变更资费套餐,完全是违规行为。2008年,这一原则也被再次强调,称用户选择自费方案的权利应该被充分尊重。另外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也明文规定,禁止运营商“向用户收取选号费”和“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运营商在号码销售中都必须遵守该办法。也就是说,按规定运营商不能从吉祥号码销售中额外获利。因此,这种利用垄断行为带来的利益的增长优势完全是违规行为,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工信部明文规定了,我们消费者有自由选择套餐的权利,为什么不让我们消费者降低自己的套餐,这不公平,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还我们光大消费者一个自由的绿色的消费环境。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商丘永城市联通公司,因为都是同样的号码,只是数字排列组合不同,享受的服务都是一样的,为什么有的号码就有保底消费的限制,这是何道理。根据《消费法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由此可见移动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协议)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严重侵害了群众正当利益,所以我诉求降低套餐费用。
附件
办件分类 投诉
办件编号 HNSJZXX20230503415 提交时间 2023-05-26 15:02:3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经核查:投诉人为新机主,2022年5月过户时签订有协议,合约期20年。如用户提前解约,需按照双方合约活动提前解约方案执行。如对合约有异议,可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答复机构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3-06-13 15:53:58
附    件
关 闭